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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记TXT(完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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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籍语言:简体中文
书籍大小:57.0 KB
书籍类型:管理教育 - 励志教育
专题分类:小说导航
书籍作者:礼记TXT(完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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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07-22 16:33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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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籍简介


《礼记》
简介
    《礼记》是战国至秦汉年间儒家学者解释说明经书《仪礼》的文章选集,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。《礼记》的作者不止一人,写作时间也有先有后,其中多数篇章可能是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的作品,还兼收光秦的其它典籍。
  《礼记》的内容主要是记载和论述先秦的礼制、礼意,解释仪礼,记录孔子和弟子等的问答,记述修身作人的准则。实际上,这部九万字左右的着作内容广博,门类杂多,涉及到政治、法律、道德、哲学、历史、祭祀、文艺、日常生活、历法、地理等诸多方面,几乎包罗万象,集中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政治、哲学和伦理思想,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。
  《礼记》全书用散文写成,一些篇章具有相当的文学价值。有的用短小的生动故事阐明某一道理,有的气势磅?、结构谨严,有的言简意赅、意味隽永,有的擅长心理描写和刻划,书中还收有大量富有哲理的格言、警句,精辟而深刻。
  据传,《礼记》一书的编定是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。戴德选编的八十五篇本叫《大戴礼记》,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若断若续,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。戴圣选编的四十九篇本叫《小戴礼记》,即我们今天见到的《礼记》。
  这两种书各有侧重和取舍,各有特色。东汉末年,着名学者郑玄为《小戴礼记》作了出色的注解,后来这个本子便盛行不衰,并由解说经文的着作逐渐成为经典,到唐代被列为“九经”之一,到宋代被列入“十三经”之中,成为士人必读之书。
  《礼记》与《仪礼》、《周礼》合称“三礼”,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,各个时代的人都从中寻找思想资源。因而,历代为《礼记》作注释的书很多,当代学者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新的研究成果。我们这里选录的原文依据清代阮元校刻的《十三经注疏》,注释和译文则广泛参阅了各种有影响的研究成果,力求做到准确简明易懂。选录的篇章由作者加上标题(原文只有篇名,每篇原文都较长),原则上采用选文的首句作标题,注释中只说明选自某篇。

第一篇
敖不可长——做人治学的准则
    【原文】敖不可长(1),欲不可从(2),志不可满(3),乐不可极(4)。贤者狎而敬之(5),畏而爱之。爱而知其恶,憎而知其善。积而能散,安安而能迁迁(6)。临财毋苟得(7),临难毋苟免。很毋求胜(8),分毋求多。疑事毋质(9),直而勿有(10)。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曲礼》上。《曲礼》记录了先秦儒家关于各种礼仪制度的言论,目的在于继承和发扬礼教,使人们的言行符合礼教的规范。这一节的内容主要讲做人和治学的态度。(1)敖:同“傲”,傲慢。(2)从:同“纵”,放纵。(4)极:达到顶点。(5)狎(xia):亲近。(6)安安:满足于平安的境遇。迁:改变。(7)临:遇上,面对。苟:苟且。(8)很:争论,争执。(9)质:判定,证明。(10)直:明白。
  【译文】傲慢不可滋长,欲望不可放纵,志向不可自满。享乐不可达到极点。对于贤能的人要亲近并敬重,要敬畏并爱戴。对于所爱的人要了解他的恶德,对于憎恨的人要看到他的优点。能积聚财富,但又能分派济贫;能适应平安稳定,又能适应变化不定。遇到财物不要随便获得,遇到危难不应苟且逃避。争执不要求胜,分派不要求多。不懂的事不要下断语,已明白的事不要自夸知道。
  【读解】古代儒家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凡事保持中间态度:既不能不及,又不能太过。
  这种态度叫作“中庸”。
  做人,保持中庸尤其重要,而且具有很大的实践价值,也是修身养性的主要内容。内心要庄重矜持,但又不能过分,过分便成了傲慢。欲望可以得到正当的满足,过分则走向放纵。在任何时候,在任何事情上,都不能达到顶点,不能走向极端。这样,才能在上下左右的关系中和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站稳脚跟,有所作为。
  这种观念体现了儒家对人生的基本态度。它是积极的、现实的、进取的,同时又是谨慎的、保守的。千百年来,它对塑造我们民族的人格心理起过重要作用,产生过深远影响,是人生修养的重要思想资源。
  无论我们现在如何来评价这种人生态度,事实上它已深入到了我们人格心理的深层结构之中。我们已习惯于按这种方式来待人接物,习惯于寻找历史的和现实的例证来证明傲慢、纵欲、自满、享乐的有害,以及保持中间状态的成功。我们也习惯于以此来品评他人,要求他人。这种传统,恐怕难以改变。

下一篇(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)
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——生命与孝道之间的选择
    【原文】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(2)。公子重耳谓之曰(3):“子盖言子之志于公乎(4)?”世子曰:“不可。君安骊姬,是我伤公之心也。”曰:“然则盖行乎?”世子曰:“不可。君谓我欲弑君也(5)。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?吾何行如之(6)?”使人辞于狐突曰(7):“申生有罪,不念伯氏之言也,以至于死。申生不敢爱其死。虽然,吾君老矣,子少(8),国家多难,伯氏不出而图吾君(9)。伯氏苟出而图吾君(10),申生受赐而死(11)。”再拜稽首(12),乃卒(13)。是以为恭世子也(14)。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“檀弓”是前首人物的姓名,编者用作篇名。全篇内容主要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们讨论丧礼的言论,富有文学色彩,风格独特。(2)晋献公: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晋国国君,姓姬,名诡诸。世子:太子。(3)公子重(chong)耳:太子申生的同父异母弟弟。后来当上晋国国君,称晋文公,是春秋五霸之一。(4)盖(he):同“盍”,何不,为什么不。(5)弑(Shi):臣子杀国君,或儿子杀父亲叫弑。(6)行:这里指逃奔。如;连词。之:往,去。(7)辞:告别,狐突:申生的师傅,字伯行,所以又称“伯氏”。(8)子:指骊姬的儿子奚齐。(9)图:策划,谋划。(10)苟;如果,倘若。(11)赐:恩惠。(12)再拜:连拜两次。稽(qi)首:古时叩头敬礼。(13)卒:死去。(14)恭:人死后按其生前敬顺的事迹给予的称号,即谥(Shi)号。
  【译文】晋献公想要杀掉他的太子申生。公子重耳告诉申生说:“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心中的想法对父亲说呢?”太子说:“不行。父亲有骊姬才得安乐,我说出来会伤他的心。”重耳又说:“那么为什么不逃走呢?”太子说:“不行。父亲会说我想谋害他。天下哪里有没有国父的国家?再说我能逃到哪里去呢?”于是申生派人向狐突告别说:“我申生有罪,没有听从您的忠告,以至于只有去死。我不敢贪生怕死。虽然如此,但我们国君年纪老了,爱子年纪又小。国家有许多忧患,您又不肯出来为国君出谋划策。如果您肯出来为国君出谋划策,我就得到了您的恩惠,甘愿去死。”申生再拜叩头行礼,接着自尽身亡。因此,人们送他溢号称“恭世子”。
  【读解】太子申生在父王欲杀自己时,既不愿对父王表露心迹,又不愿逃走,最后自尽以成孝道。这事在古代儒生看来可歌可泣,值得赞美,但在今天看来,自尽并非最好的选择。
  杀身以成仁,为了某种理想和价值追求而献出自己的生命,这本身的确值得赞颂。它体现了人类超越肉体生命的一种追求,体现了古人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深刻领悟:肉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在于肉体本身,更在于它与某种精神意义的联系。换句话说,活着应当有意义和价值——一不管这种意义和价值的具体内涵是什么。
  申生所看重的是人伦纲常中的孝道。他的角色定位是儿子,是本可以继承王位的特殊的儿子——太子。他由此而来的职责和义务是无条件地服从父亲和国君,不能有超越角色和职责义务的言行举止。对此,他有高度的意识和自觉性,所以不惜生命的代价、来换取他所笃信的价值和理想。对于他来说,可谓是生命诚可贵,孝道价更高。若为孝道故,生命可以抛。
  如今恐怕很少有人会这样去做,因为我们不仅看重生命本身,价值取向已全然不同。我们也可以做到献出生命,但不会为孝也无论是父母还是别的什么人,我们可以尊重他们,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如果出现意见分歧,可以通过对话的方式来解决,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。即使到了矛盾不可调和的地步,也完全没有交出生命的必要。传统孝道的大部分内涵早已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根据,除了敬重长辈之外,所剩无几。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。

下一篇(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)
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(1)——引咎自责的敬业精神
    【原文】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(2),县贲父御(3),卜国为右(4)。马惊,败绩(5)。公队(6),佐车授绥(7)。公曰:“末之(8),卜也!”县贲父曰:“他日不败绩,而今败绩,是无勇也!”遂死之。圉人浴马(9),有流矢在白肉(10)。公曰:“非其罪也。”遂诔之(11)。士之有诔(12),自此始也。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(1)鲁庄公: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鲁国国君,姓姬,名庄公。宋: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国名,子姓。乘丘:鲁国地名。(3)县(xuan)贲(ben)父:人物姓名,县是姓,贲父是名。御:驾驭车马。(4)卜国:人名。右:战车的右边。(5)败绩:失败。这里指翻车。(6)队(zhui):同“坠”,坠落。(7)佐车:副车。绥(sui):挽住手上车的绳子。(8)末:这里的意思是软弱无力。(9)圉(yu)人:养马的人。(10)流矢:飞箭。白肉;大腿内侧的肉。(11)诔(lei):追述死者功德的悼念文章。(12)士:古代处在人大和庶民之间的阶层。
  【译文】鲁庄公和宋国人在乘丘交战,县贲父为鲁庄公驾车,卜国在车右边护驾。拉车的马受惊,将车翻倒。庄公摔下车来。副车上的人递下绳子,拉庄公上了副车。庄公说:“卜国啊,没有勇力呀!”县贲父说:“以前没有翻过车,今天却车翻人坠,这是我们没有勇气!”于是两人殉职而死。事后马夫洗马时,发现马大腿内侧中了飞箭。庄公说:“原来翻车不是他们的罪过。”于是庄公作文追述他们的功德。为士作文悼念的风习,就是从这开始的。
  【读解】有句古话说,“士为知己者死。”我们不知道鲁庄公是否是县贲父和卜国的“知己者”,但他们是随从,负有保护国君的责任。由于失职(事后才知道并非他们的过失),二人引咎赴死,战死在沙场之上。
  无论县贲父和卜国同鲁庄公的私人关系如何,他们忠于职守的一个“忠”,却是感人至深的。出了事故,不是左推右塞,竭力寻找客观原因,而是挺身而出,大胆承担责任,并以生命为代价来表白自己的忠诚和献身精神。能够这样做的人,古今往来大概并不多,如今尤其罕见。
  认真想起来,不管社会如何变化,不管事现代、后现代,还是超现代、超超现代,只要人性还在,恐怕不能不讲一个“忠”字。最起码的,要忠于自己,对得起自己的良心,然后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、父母、家庭、社会等等。如果现代化连这点做人的最起码的准则都化掉了,那还不如不要这样的现代化。活着不容易,做人更难,做忠诚的人难上加难。

下一篇(曾子寝疾)曾子寝疾(1)——事于小处见精神
    【原文】曾子寝疾(2),病(3),乐正子春坐于床下(4)。曾元、曾申坐于足(5),童子隅坐而执烛(6)。童子曰:“华而睆(7)。大夫之箦与(8)?”卜也!子春曰:“止!”曾子闻之。瞿然曰(9):“呼(10)!”曰:“华而睆,大夫之箦与?”曾子曰:“然。斯季孙只赐也(11)。我未之能易也。元,起,易箦。”自此始也。曾子曰:“夫子之病革矣(12),不可以变(13),幸而至于旦(14),请敬易之。”曾子曰:“尔之爱我也不如彼(15),君子之爱人也以德,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(16)。吾何求哉?吾得正而毙焉(17),斯已矣(18)。”举扶而易之(19),反席未安而没(20)。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(1)曾子:孔子得弟子,名参,字子舆。(2)寝疾:病倒,卧病。(3)病:意思事病情严重。(4)乐(le)正子春:曾子的学生。(5)曾元、曾申:曾子的儿子。(6)隅:墙角。(7)睆(huan):光泽。(8)箦(ze):席子。与:表示疑问的语气词。(9)瞿(ju)然:惊惧的样子。(10)呼(xv):同“吁”,叹息声。(11)斯:这。季孙:季孙氏,鲁国的大夫。(12)革(ji):危急。(13)变:意思是移动。(14)幸:希望。(15)尔:你。彼:他。这里指童子。(16)细人:小人。(17)得正:合于正礼。(18)已:意思是可以。(19)举:起,抬起。(20)反:同“返”。没:同“殁”,死去。
  【译文】曾子病倒在床上,病情严重。乐正子春坐在床下,曾元、曾申坐在脚旁,童仆坐在墙角,手拿烛火。童仆说:“席子花纹华丽光洁,是大夫用得席子吧?”乐正子春说:“住口!”曾子听到了,突然惊醒过来说:“啊!”童仆又说到:“席子花纹华丽光洁,是大夫用得席子吧?”曾子说:“是的,这是季孙送给我的,我没有力气换掉它。元啊,扶我起来,把席子换掉。”曾元说:“您老人家的病已很危急了,不能移动,希望能等到天亮,再让我来换掉。”曾子说:“你爱我不如爱那童仆君子爱人是用德行,小人爱人是姑息迁就。我现在还要求什么呢?我只盼望死得合于正礼罢了。”于是大家扶起曾子,换了席子,再把他扶回到床上,还没有放安稳,曾子就去世了。
  【读解】《儒林外史》中的严贡生临死前伸出两个手指,示意为节省灯油要掐灭一根,露出十足的守财奴的嘴脸,吝啬的本性至死不改。曾子临死前要求换掉华丽的卧席,却不是出于悭吝,而是以言行维护他所信奉的“礼”——不是大夫的身份不得受大夫的饿礼遇。曾子的举动与严贡生的守财奴有着质的不同。为了维护自己的信念,他慎终如始,严于律己,直至去世。
  曾子换席子的做法不可仿效,但他的精神大可借鉴的。常言说:“正人先正己。”要求别热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,否则便不会有说服力。做人的严谨应当体现在遵守规则之上,尤其是细小的事,更能见出真精神。
  精神源于信念,信念事对自己所确认的价值和意义的执着追求。没有信念做支撑,可能凭兴之所至地做一些事,却不可能始终如一,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表现出完全的一致性。局外人,营营苟苟的人,事不可能理解这一点的。
  人在生活中的确应当有精神,不管这种精神的具体内容是什么,它都会使我们的言行有所归依,有轨可循。

下一篇(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)
子夏其子而丧其明(1)——劝诫忠告是爱心的体现
    【原文】子夏其子而丧其明(2)。曾子吊之,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明,则哭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“天乎!予之无罪也!”曾子怒曰:“商!女何无罪也(3)?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(4)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(5),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(6),尔罪一也。丧尔亲,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二也。丧尔子,丧尔明,尔罪三也。”而曰:“女何无罪与?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群而索居(7)。亦已久矣!”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(2)子夏:孔子的弟子,春秋末期卫国人,名叫卜商,子夏是字。(3)女(ru):同“汝”,你。(4)事:侍奉。夫子:孔子弟子对孔子的尊称。洙泗:古时鲁国的两条水名。?西河:地名,在今陜西东部黄河西岸地区。(6)疑:同“拟”,比拟。(7)索居:独居。
  【译文】子夏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。曾子前去吊唁并说:“我听说朋友的眼睛失明了,就要为它哭泣。”曾子哭了,子夏也哭起来,说道:“天啊!我没有罪过呀!”曾子气愤地说:“你怎么没有罪过呢?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,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,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。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。你居亲人之丧,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。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。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。”曾子接着问道:“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?”子夏听后仍掉手杖,下拜说:“我错了!我错了!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。”
  【读解】儒家讲“仁”。仁的内容之一是爱人,是以宽厚之心去爱护他人。这个宽厚之心,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姑息迁就,也不是丧失自我立场地随便附和,而是用德行去感化、影响对方。这种爱法叫做“爱人以德”,用今天的话说,对朋友的真正爱护,是帮助他克服自己的缺点,改正自己的过错。子夏的故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。
  儒家的这个思想早已得到人们的认同,并把它当作做人的准则之一。比如俗话说的“良药苦口利于病,忠言逆耳利于行”,其实便是对“爱人以德”德通俗解说。
  忠告朋友告诫朋友,提醒朋友,是爱心的体现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,人们在实际中总是想不通,脑筋转不过弯。遇到批评就以为是与自己过不去,甚至是故意作对。可是,如果忠告者不看重你,不关心你,犯得着对你进行规劝和提醒吗?
  脑筋转弯儿得要从相反得角度去想想,才会得到正确得答案。

下一篇(子柳之母死)
子柳之母死(1)——君子不取不义之财
    【原文】子柳之母死(2)。子硕请具(3)。子柳曰:“何以哉?”子硕曰:“请粥庶弟子母(4)。”子柳曰:“如之何其粥人子母(5),以葬其母也?不可。”即葬。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(6)。子柳曰:“不可。吾闻之也:君子不家于丧(7),请班诸兄弟之贫者(8)。”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(2)子柳:鲁国人。(3)子硕(shi):子柳的弟弟。具:备办。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。(4)粥(yu):同“鬻”,卖庶弟: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。(5)如之何:怎么。其:语气助词,没有实义。(6)赙(fu)布: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。(7)家:意思是充作家用。(8)班:分发。诸:之于,给……。之:代同,指剩下的钱帛。
  【译文】子柳的母亲去世了,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。子柳说:“用什么来备办呢?”子硕回答道:“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。”子柳说:“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,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?不行。”安葬之后,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。子柳说:“不能这样。我听说,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,辽是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。”
  【读解】借机发财,是势利之人的心态。只要机会出现,有利可图,便会削尖脑袋往里鉆,管他正当不正当、仁义不仁义,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。
  那么,君子就不爱财了?非也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、这就是说,君子和小人都爱财,这大概是人的天性。但是,君子和小人的分野在于:一个取财有道,一个取财无道;一个是正当的,一个是不义的。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,却也是原则的差别。
 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,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,凭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,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“束修”(干肉)。小人则只顾自己,不顾别人,发不义之财是常事,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。记住这个原则差别,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,肯定会使自己变得好起来。

下一篇(成子高寝疾)
成子高寝疾(1)——生死都要对人有益
    【原文】成子高寝疾(2)。庆遗入请曰(3):“子之病革矣,如至乎大病(4)则如之何?”子高曰:“吾闻之矣:生有有益于人,死不害于人。吾纵生无益于人,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(5)!我死,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(6)。”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上。(2)成子高:国子高,齐国大夫。(3)庆遗:齐国人。请:治理的意思是询问。(4)大病:重病治理纸委婉的死亡。?乎哉:表示反问的语气词。(6)不食之地:不长庄稼的土地。
  【译文】成子高病倒在床。庆遗进屋问他说:“您的病已很危急了,如果这样发展下去,后事该怎么办呢?”子高说:“我听说过,活着的时候要对人有益,死了也不要害人。我纵然在活着的时候无益于人,难道死了害要危害于人吗?我死之后,就找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把我埋了吧。”
  【读解】古人有诗说:“落红不是无情物,化作春泥更护花。”这诗意,不知是否从成子高地事迹化出?即使不是,总有一点是相通的:做人应当替他人着想,有益于他人,牺牲自我,哪怕是死了也要有益他人。
  这大概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私的献身的精神吧,如同春蚕,直到生命终结,才停止孜孜不断的吐丝;正如红烛,直到最后一滴烛泪烧干,才不会再燃烧。倘若提倡人人都像落红、春蚕、红烛一样默默为他人作奉献,自然是很高尚、很伟大的。倘若要求别人作奉献,自己则独享别人的奉献,那算是怎么回事呢?
  理想同现实毕竟事两回事。现实中总有人在作奉献,也总有人在安享别人的奉献,甚至害挖空心思地窃取。如果成子高有灵在天,怕事不得安宁吧。

下一篇(晋献公之丧)
晋献公之丧(1)——非礼不听是君子
    【原文】晋献公之丧,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(2)。且曰:“寡人闻之(3):亡国恒于斯,得国恒于斯。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(4),丧亦不可久也(5),时亦不可失也,孺子其图之(6)!”以告舅犯(7)。舅犯曰:“孺子其辞焉(8)!丧人无宝,仁亲以为宝(9)。父死之谓何?又因以为利,而天下其孰能说之(10)?孺子其辞焉!”公子重耳对客曰:“君惠吊亡臣重耳(11),身丧父死,不得与于哭泣之哀(12),以为君忧。父死之谓何?或敢有他志(13),以辱君义?”稽颡而不拜(14),哭而起,起而不私(15)。子显以致命于穆公(16),穆公曰:“仁夫,公子重耳!夫稽颡而不拜,则未为后也(17),故不成拜(18)。哭而起,则爱父也。起而不私,则远利也。”
  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下。(2)秦穆公:春秋战国国时诸侯国泰国国君,姓赢,名任好,春秋五霸之一。(3)寡人:古时君主自称。这只是使臣代国君讲话。(4)吾子:表示亲爱的称呼。俨然:严肃的样子。忧服:忧伤服丧。(5)丧(sang):失位逃亡。(6)孺子:对年幼者的称呼。堰,重耳的舅舅,字子犯。(8)辞:推辞,拒绝。(9)仁亲:以仁爱对待亲人。(10)孰(shu):谁。说:辩解。(11)亡:逃亡,流亡。(12)与:参与。(13)或;又。敢:岂敢,怎敢。(14)稽颡(qi sang):古时居父母之丧时跪拜宾客的礼节。拜:拜谢。(15)私:私下交谈。(16)子显:公子絷(Zhi),字子显,是秦穆公派来吊唁的使者。致命:复命,汇报。(17)后:指继承人。(18)不成拜:只稽颡,不拜谢。
  【译文】晋献公死后,秦穆公派使者向公子重耳吊唁,并且说:“我听说,亡国常在这时,得到国家也常在这时。虽然你现在庄重地处在优伤服丧期间,但失位流亡不宜太久,不可失去谋取君位的时机。请你好好考虑一下!”重耳把这些话告诉了舅犯。舅犯说道:“你要拒绝他的劝告!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宝贵的东西,只有把以仁爱对待亲人当作宝物。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?利用这种机会来图利,天下谁能为你辩解?你还是拒绝了吧!”于是公子重耳答复来使说:“贵国国君太仁惠了,派人来为我这个出亡之臣吊唁。我出亡在外,父亲去世了,因此不能到灵位去哭泣,表达心中的悲哀,使贵国国君为我担忧。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?我怎敢有别的念头,有辱于国君待我的厚义呢?”重耳只是跪下叩头并不拜谢,哭着站起来,起来之后也不与宾客私下交谈。子显向秦穆公报告了这些情况,穆公说:“仁义呀,公子重耳!他只跋叩头而不行拜礼,这是不以继承君位者自居,所以不行拜礼。哭着起立,是表示敬爱父亲。起身后不与宾客私下交谈,是不贪求私利。”
  【读解】面对权力的诱惑而不动,流亡在国外而不妄称君主接班人在咱们的历史上,恐怕只有春秋战国那样的时代才会有的事。那时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,不搞阴谋诡计,凡事讲究礼仪,讲究名正言顺事成,是很体面的。专靠耍手腕,搞小动作,贪欲膨胀,谮越名份而取得不应属于自己的名誉、地位、财富,是为人不齿的。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的风气,并且一去不复返了。
  凡事讲礼,尤其是在现实利益的诱惑面前,比如权力、女色财物、金钱、名誉、地位的诱惑面前,也要讲究取之有道,在天的人看来,可能太迂腐,太繁琐,太无必要。但是,这的确是大有必要的。社会生活和人伦关系要有序,要有轨可循,总得有所规范。礼虽不一定是最好的规范,但毕竟比没有规范、乱来一气要好。难怪孔子为了维护礼的理想秩序,坚持非礼勿视,先勿听,非礼勿行。
  同法相比,礼是一种软性的社会规范。它主要靠人们内心的自觉,而内心的自觉来自于性情的陶冶和修炼。因而,这种软性的规范的作用总是有限的,古人多半针对“君子”强调礼,把“小人”、“野人”排除在礼之外,大概便是意识到了凭自觉和修养来守礼,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,加上人性之中恶的一面总是存在并时刻表现出来,礼的作用和影响便更加有限。
  此外,在讲礼成风的春秋时代,要成为:“王者”,除了凭实力之外,也逃不出礼仪的制约。或者干脆说,不讲礼仪,就不能归顺人心,就成不了王者。公子重耳之所以能成雄一时,成为春秋五霸之一,大概与此又极大关系。

下一篇(吴侵陈)
吴侵陈(1)——师出必须有名目
    【原文】吴侵陈(2)。斩祀杀厉(3)。师还,出竟(4),陈太宰嚭使于师(5)。夫差谓行人仪曰(6):“是夫也多言,盍尝问焉(7):师必有名,人之称斯师也者,则谓之何?”太宰嚭曰:“古之侵伐者不斩祀,不杀厉,不获二毛(8)。今斯师也,杀厉与?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?”与曰:“反尔地(9),归尔之,则谓之何?”曰:“君王讨敝邑之罪(10),又在矜而赦之(11),师与,有无名乎?”
    【注释】本节选自《檀弓》下。(2)吴:春秋时诸侯国名,姬姓。陈:春秋时诸侯国名,妫(gui)姓。(3)斩祀:破坏祭神地场所。杀厉:杀害患疫病地人。(4)竟:同“境”。(5)太宰:古代官名。嚭(pi):人名。(6)行人:官名,负责朝勤聘问。仪:人名。(7)盍(he):何不。(8)二毛:鬓发班白的人。(9)反:同“归”,归还。(10)敝邑:对自己国家的谦称。(11)矜:怜悯。
  【译文】吴国侵伐陈国,破坏了祭祀的场所,杀害了患疫病的人。后来吴军返回,离开陈国边境。陈国的太宰嚭出使吴军。吴王夫差对行人仪说道:“这个人能说会道,我们何不试着问他一下:出师讨伐一定要有个名目,如果人们问起我们的军队来,该怎样称呼呢?”太宰嚭回答道:“古人侵伐他国时,不破坏祭祀场所,不杀害患疫病的人,不俘获鬓发斑白的人。现在贵国军队不是杀了病人吗?不是可以称为杀害病人的军队吗?”夫差说:“要是归还你们土地,归还你们被俘的子女,又该怎样称呼我们的军队呢?”太宰嚭回答说:“君王讨伐我国的罪过,却又怜悯并赦免我们,这样的军队,还能没有好的名目吗?”
  【读解】春秋不仅多义士,也多辩士。太宰嚭一番巧辩,说得吴王夫差一阵尴尬,不能不使人叹为观止。同时,我们注意到古人打仗极其重视规则:师出必须有名,否则,即使打了胜仗,也不会让人心服;攻城掠地,烧杀抢夺,擒获俘虏等等,都得有一个说法,否则,会被称做“不义之师”。因此,出征之前要誓师,誓词的主要内容便是罗列各种名目和说法,也就是找理由和借口,以便说服参战的人相信征伐是合乎礼仪和正义的举动。
  这倒有点像外国人的决斗,堂堂正正挑明理由,正大光明地按规则进行,甚至还找人当裁判,在公平的前提下决出胜负。
  不过,任何战争,不管找出多么堂皇的理由,,总该有些界线是不能超越的,诸如杀害伤病者、俘虏和平民百姓,抢劫财物,抓老弱病残作人质等等,这类不人道的举动,是任何堂皇的名目理由都无法抵销的。
  从某种意义上说,打仗也应当是一种公平的、按一定规则进行的竞争。名目重要,规则同样也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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